清代小说家缘何要在作品中起名大用特用影射暗寓之法。
清代小说家缘何要在作品中大用特用影射暗寓之法,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为此曾作一番长考,不揣冒味,自以为是地想出如下几条理由。
其一,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到清代才呈昂扬之势,而古小说多以志怪传奇为题,要么放述"子所不语的怪力乱神,如《封神演义》、《西游记》等,要么描写史上实有其事的历史故事改编的野史,如《三国演义》等,至于完全抛开历史的真实和市井传闻而独立的文学形式卓然文坛的小说则几乎无从涉及。小说发展到清代,仍是羽翼未丰,脱不了古小说的巢白,受祖辈文学思想的影响,清小说家仍把小说作为一种类似于文学记实体裁的文学形式来表达思想。因此,作品中不由自主地要书写当代人改头换面的真实故事,甚至对人物姓名的安排上亦不愿作彻头彻尾的改变,不然,对他们来说,脱了"小说"的樊篱。便是"不足道也"的怪异文字了。
其二,正如近年在中外文坛风行的纪实大潮一样,小说家的真人真事(尤其是名人名事)作为素材,比完全的虚构更能吸引读者,更能广为传播,为大众喜闻乐见,从传播学和心理学的范畴,就能找到如此这般的科学论据,这正如一定区域的读者喜爱自己区域的新闻一样,人作总是关心自己周围或自己熟知的人和事的变化的。
其三便是小说家本身的思想问题了。书以明志,写小说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或褒贬社会,或抑扬人物。有些人,作者心甚喜之,或者心甚痛之,而又不能以其它形式溢于言表,只好以小说的武器来攻之,总之。将要写的人或事改头换面,见诸大众,既达到了泄恨或诌谀的目的,又让人抓不着把柄,还有什么比形诸文字且广为流传的小说更能让人善名远扬或恶名昭著呢?
深谙文学"言志"之道的当代文坛诸君,古为今用,鉴于新闻出版法的约束,不敢像古人那样放开手脚大干,只好采取旁敲侧击的形式一抒胸臆。近年在文坛引起轩然大波的刘晓庆、羊慧明之争、济公之争、《青春》文学等小说之争、姚刘之争,无不祸起影射,读者诸君生乎其时,见多识广,笔者在此不赘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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